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团中央等部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的意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要求,更好地总结年度工作,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表彰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优秀典型,引领凝聚广大团员青年以更加奋进的姿态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建团100周年,现就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对标定级”和团内评优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有关工作
(一)团员教育评议
(二)年度团籍注册
(三)对标定级
(四)团内评优
具体工作要求详见工作指引(附件)
二、工作流程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要按照通知要求,按照从严治团的高度,切实领导、组织好有关工作。团委书记要亲自统筹、督导有关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要领导好本级团组织指导各团支部按照本项工作的整体安排和进度要求开展好有关工作。
(二)突出贡献,加强教育。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要积极宣传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团员教育评议学习教育中突出对优秀典型和事迹的学习,面向全体团员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持续性的先进性教育。
(三)严格程序,确保公平。各单位要指导团支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三会两制一课”的有关程序和各项要求,严格程序,认真组织,确保团员广泛、民主的参与组织生活和有关评定,公平公正地开展好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对标定级”、团员评优等工作,切实使有关工作的开展成为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有力抓手。
(四)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要以本次工作为契机,按照团中央《关于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的意见》精神要求,面向全体团员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持续性的先进性教育,使团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等方面向党员标准看齐,联系服务青年的行动更加自觉,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时刻保持先进性,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使团组织成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路上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可靠力量。
(五)各学院、校区团委(团总支)应将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对标定级”结果、团内评优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以学院、校区为单位,于4月2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青岛科技大学团员年度教育评议情况汇总表》、《青岛科技大学团内评优汇总表》)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材料(学院团委“对标定级”总结评估情况、《青岛科技大学团员年度教育评议情况汇总表》、《青岛科技大学团内评优汇总表》、团支部团员大会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评优的线上现场的代表性照片各2至4张)报送至团委邮箱:tuanwei@qust.edu.cn。
联系人:王丹
邮 箱:tuanwei@qust.edu.cn
电 话:88959028
附件:工作指引
附件1:团员教育评议表格
附件2: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
附件3:“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
附件4:年度团内评优表格
附件5:“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操作指引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4日